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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筠连县贯彻落实《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05- 10 11: 52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筠连县贯彻落实〈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筠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23

筠连县贯彻落实《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工作方案

为推动《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持续提升红十字会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助力我县红十字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的通知》(川办函202232)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函20228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红十字会应急救护能力、社会动员能力、服务公众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区域合作能力,更好发挥红十字会在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作用,努力开创我县红十字事业发展新局面。

2026年,全县红十字人道救助实力明显增强、生命救护体系不断完善、志愿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体系机制不断健全,红十字事业良性发展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红十字各项业务工作均位于全市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

将《条例》学习宣传作为八五普法和领导干部学法重点内容,坚持重要节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持续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红十字工作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司法局、县红十字会,县有关部门(单位)。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切实加强组织体系建设

1.加强红十字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红十字组织体系,在全县12个乡(镇)、中学重点集体会员单位依法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积极发展红十字会会员,不断扩大会员队伍。鼓励通过购买公益岗位、聘用项目工作人员或社会工作者、招募社会工作者等多种形式充实红十字会工作力量,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本领过硬、敬业奉献、担当作为、清正廉洁的红十字队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信商务科技局、县红十字会〕

2.健全完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形成按专业、分领域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志愿者培训、激励等基本保障机制,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化、品牌化。将红十字会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当地志愿服务工作整体规划和文明创建考评体系,加强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到2026年,全县红十字志愿者队伍新增1000人以上,推出志愿服务品牌项目1~2个。〔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明办、县红十字会〕

3.健全完善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将红十字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灾害应急响应体系,根据实际需要,将红十字备灾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列入防灾减灾规划,充实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提高红十字会救灾应急保障能力。建立绿色通道工作机制,支持配合红十字会执行救援、救灾任务。到2026年,县本级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备灾仓库1个、骨干救援队伍1支。〔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规划

4.不断增强基层阵地服务功能。鼓励和支持辖区内乡()、村(社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其他社会组织建立红十字基层组织和行业红十字会,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红十字社区服务站、红十字救护站、红十字博爱家园、红十字博爱学校、红十字博爱卫生院(站)等基层站点建设。逐步在车站、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按规定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到2026年,全县红十字基层组织新增20个以上,会员新增1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红十字会、县卫生健康局、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

(三)充分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职

1.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支持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建设,广泛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针对交通运输、采、电力、建筑等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及教育、体育、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人群,开展应急救护全覆盖培训,不断提高高危行业从业人群的自救互救能力,逐步构建与政府应急体系联动的群众性自救互救安全网络。到2030年,力争全县持证救护员比例达到全县常住人口的3%,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覆盖全常住人口的10%〔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红十字会,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县教体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水利局等

2.着力增强红十字人道救助能力。支持县红十字会依法独立开展募捐、接受和使用捐赠款物,鼓励和引导企业、公众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依托红十字会开展公益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府支持和社会筹资相结合的人道资源动员机制,把面向社会开展公益募捐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可持续的筹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新时代红十字工作品牌创建,策划和培育一批具有筠连特色的红十字人道公益品牌项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红十字会,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筠连县税务局〕

3.扎实推进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的宣传推动和表扬奖励工作。倡导适龄公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加入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离退休干部加入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志愿者队伍,不断完善对捐献志愿者的跟踪服务制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红十字会,县卫生健康局

4.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同市内外红十字会在救援救助、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成渝地区红十字会交流协作,互学互鉴、合作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共享共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红十字会

5.依法做好捐献者奖励激励工作。积极推动红十字会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入纪念园、纪念墙,开展社会公益缅怀活动。为遗体捐献者家属办理抚恤、补助、遗属待遇、身故保险等提供便利。落实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的个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在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时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自费部分等政策支持捐赠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红十字会、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筠连税务局

(四)严格规范红十字会财产监管

县红十字会要设立独立账户,依法开展公开募捐;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资金使用反馈制度,在统一平台上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地向社会公布捐赠财产使用情况,并依法向捐赠人反馈。县红十字会要聘请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每年的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民政、审计等部门要依法监督红十字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县审计局、县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红十字事业发展,将红十字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群团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条例》落地落实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县级财政2023年度按全县常住人口人均0.5元安排红十字事业工作经费,以后视情况逐步提升事业工作经费。各乡(镇)要根据财力情况,统筹安排红十字事业工作经费。对202211日后成立的乡(镇)红十字会、直属学校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新建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应适当补助事业工作经费。

(三)加强宣传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红十字事业发展进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并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对为红十字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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